言語的第三個惡行:嚴厲的言語(第三部分)
言語的第三個惡行:嚴厲的言語(第三部分)
台灣光明寺記錄的四惡語系列教法之五。
第三個惡行 佛 建議我們注意的是嚴厲的言論。 這是傷害別人感情的言論。 這與分裂性言論不同,因為分裂性言論讓我對這個人感到不安,所以我和另一個人交談。 我對這個人很生氣,所以我直接對他們說一些刻薄的話。 嚴厲的言論包括侮辱、貶低、批評、嘲笑、戲弄、取笑,所有這些我們用來貶低和羞辱他人的方式。
它往往來自 憤怒,或者常常來自嫉妒。 它也可能來自其他情緒,但我認為 憤怒 嫉妒可能是主要的。 憤怒 被壓抑,我們爆炸。 我們認為,“這個人做錯了什麼,他們需要知道! 所以為了利益眾生,我要懷著慈悲心,告訴他們如何提高自己!” 然後我們說,“你做了這個,你做了那個,等等等等!” 然後我們責備他們,貶低他們,罵他們,罵他們。 然後在最後我們想,“哦,我感覺好多了,我把它從我的胸膛中解脫出來了。” 但是另一個人呢? 他們經常感到腐爛,他們感到非常受傷,或者他們很生氣,作為回報,他們會回應 憤怒 所以我們剛剛開始了一個很好的小爭論。 我對他們大發雷霆,然後他們又對我大發雷霆,而我——來來回回。 這種情況在工作場合和家庭中又經常發生。 當我們爆發時,我們的脾氣只是控制了局勢,這真的很悲慘。
現在有些人不炸是因為怕自己 憤怒,或者我們經常被告知,“你沒有任何權利生氣,你應該表現得很好。” 因此,我們所做的是完全遠離這種情況。 我很生氣,我該怎麼辦,我轉身,我離開,我的行為是冰冷的。 我轉身,回到我的房間,撅著嘴,氣得發火,我為自己感到難過。 但這也是一種交流方式。 所以我們可能不會用我們的語言進行交流,但在許多情況下它也可能被認為是刺耳的語言。 因為我們真正想說的是,“你不值得我和你說話,因為我很受傷很生氣。”
很多時候,這些爭論都是從一些小事開始的。 因為特別是在我們非常了解某人的關係中,我們並不總是不同意他們,因為總是不同意太累了。 據說我們放手了,但我們並不總是放手,我們把它們放在腦海裡,這樣下次我們有大吵架的時候我可以把它們拿出來。 所以我可以說,“我們正在為此而戰,但上週你做了這個,你做了那個的前一周,你做了那個的前一周,”我保留了所有這些的完整的整潔的清單下次我們打架時可以用作彈藥的東西。 我們就是這樣。 這實在是太愚蠢了。
有的人就是因為一點小事就發脾氣。 然後他們只是對周圍的人說,“好吧,我是一個憤怒的人。 而你就是我的樣子。 我什麼都做不了,你只能和我一起生活。” 這不公平,因為我們不是天生就生氣的。 憤怒 沒有嵌入我們心的本質。 我們可以改變。 僅僅說:“我有權爆發,因為我有 憤怒,所以你,我的家人,我最關心的人,你只需要忍受我的壞心情。” 這對其他人不公平。 它會在負面方面產生很多負面影響 因果報應,和很多人之間的惡意。
尊者圖登卓龍
尊者 Chodron 強調佛陀教義在日常生活中的實際應用,特別擅長以西方人容易理解和實踐的方式來解釋它們。 她以其熱情、幽默和清晰的教學而聞名。 她於 1977 年在印度達蘭薩拉被嘉傑林仁波切出家為尼姑,並於 1986 年在台灣接受了比丘尼(圓滿)戒。 閱讀她的完整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