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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尼帕拉吉卡 1

比丘尼帕拉吉卡 1

尊者。 Jigme、Chonyi 和 Semkye 一起学习。
比丘尼戒律通常仅限于制定和定义比丘尼独有的规则。 (摄影者 舍卫精舍)

摘自须加多比丘的书的一篇文章 比丘尼戒律研究

修女的生活隐藏在僧侣的生活之后。 比丘尼守则(比丘尼波罗提摩卡) 包含许多与佛教僧侣规则相同的规则。 这些比丘尼规则的大部分是通过简单地改变比丘规则的性别而形成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比丘尼版本的规则没有像我们拥有的那样列在经典的 Vinayas 中。 比丘尼戒律通常仅限于制定和定义比丘尼独有的规则。 假设许多比丘的规则也适用,但这并不总是清楚地说明。 例如,Mahāviharavasin 戒律 没有暗示比丘尼应该采纳哪些比丘的规则,或者应该如何重新措辞。 规范附录 Parivāra 列出了每个类别中共享和未共享的规则数量,但没有提及具体规则。185 该信息只能在评论中找到。 其他学校在经典本身中提供了更多信息。 特别是我们现在处理的规则,因为它是 波罗提摩卡, 在一些 Vinayas 中有相当详细的处理。

这篇文章简要地强调了一个案例,在这个案例中,似乎无法通过简单地改变相应比丘戒的性别来形成比丘尼戒。 规则本身,首先 帕拉吉卡 对于比丘尼来说,没有出现在巴利经典的标准版本中。186 这类罪行是所有罪行中最严重的 修道士 罪行,导致比丘或比丘尼的完全共融立即和永久被驱逐出境 僧伽.187 最快的 帕拉吉卡 禁止性交。 这是来自 Mahaviharavasin 比丘的规则 波罗提摩卡.

如果任何比丘具有比丘的修行和生活资历,没有放弃修行,没有宣告自己无能,而从事性交的行为,即使是与雌性动物,他是 帕拉吉卡, 不在交流中。188

与该规则的其他可用版本的比较表明,各学校的规则制定没有显着差异。189

在比丘尼 帕拉吉卡 1,但是,我们发现规则制定存在显着差异。 由于这条规则在巴利经典中找不到,它来源于巴利注释 Samantapāsādika190 以及《二部波罗提摩卡》的手稿。 这些手稿以棕榈叶手稿的形式在缅甸和斯里兰卡的不同地方被发现,最近以现代评论版的形式出版。191 正文如下。

如果任何比丘尼愿意进行性交,即使是与雄性动物,她也是 帕拉吉卡, 不在交流中。

在这里,我们注意到与比丘们的规则有两个明显的区别。 首先是词的插入 钱达索. 这意味着“有欲望”。 印度语是表达欲望的众多印度语中最灵活的一个。 它经常用于负面意义上的感官或性欲。 它也用于中性意义上的“同意,愿意”,例如当比丘通过代理人发送他们的“同意”时 僧伽 他无法参加。 它也通常在积极意义上被用作由欲望组成的精神力量的基础,在这里意味着 心愿 等加工。为 佛法. 这最后的意思在这里不适用,所以我们有两种可能性。 这个词要么意味着“有性欲”,要么意味着“同意”。 两者可能并不总是相同的。 例如,某人可能为了金钱而发生性行为,没有欲望,甚至可能没有反感。 或者他们可能有一种扭曲的观点,认为提供此类服务是一种 功绩 或精神道路的一部分。 因此,这个词的出现及其可能的解释对规则的应用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二个区别是没有“具足比丘的修行和生计,没有放弃修行,没有宣告他的无能……”这句话。 这个短语简单地明确了所有的理解 帕拉吉卡 无论如何规则:它们适用于完全受命的 或修女。 因此,该短语的缺失不会显着影响该规则的应用。 然而,它是规则中一个独特且非常容易识别的部分,它将帮助我们评估规则制定中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

该规则还有另一种版本保存在印度语中,即混合梵语中的 Lokuttaravāda。

如果任何比丘尼愿意从事粗俗的性交行为,即使是与雄性动物在一起,那比丘尼 帕拉吉卡, 不在交流中。192

尽管在措辞上存在一些细微差别,但这个版本与我们上面看到的缅甸巴利语版本惊人地相似。 这个单词 格拉米亚 添加了('vulgar'),但是这个词在巴利语中经常出现在类似的上下文中,并且没有改变意思。 事实上,它是在 gloss on 上找到的 玛苏纳 稍后在对两者的词分析中 知觉 对比丘们帕拉吉卡 1,以及世间部版本,所以它很可能只是从词分析中悄悄进入了世间部规则。

Lokuttaravāda 与巴利文不同,它取自经典 戒律,所以除了规则本身,我们还有一个词分析。 这有助于我们使用模棱两可的术语 昌达. Lokuttaravāda 的评论是:'''''''''''''''''''''''''']Cchandaso ti raktacittā). 因此,世间佛教的传承说,比丘尼只会堕入 帕拉吉卡 如果她有色心。 不幸的是,由于没有巴利文注解,我们不知道这种解释是否也在大毗哈罗瓦辛学派的形成时期得到遵循。

然而,成熟的 Mahāviharavasin 立场实际上与 Lokuttaravāda 相同,因为 钱达索 在整个大毗婆罗婆星评论传统中始终如一地出现。193 例如 波罗提摩卡 注释 Kaṅkhāvitaraṇī 说,“‘愿意’意味着与性欲和欲望相关的意愿。”194 因此,尽管巴利经典的早期阶段并未证实它们,但《大毗婆罗梵经》和《世间经》中的规则和解释是相同的。

比丘尼的考试 波罗提摩卡 然而,在中文翻译中,表明他们并没有保留 bhikkhu 和 bhikkhuni 之间如此明确的区别 帕拉吉卡 1. 与大毗婆罗婆星不同,中国人保留了裸露的清单 波罗提摩卡 他们的经典规则,以及完整的 戒律. 通常,这些规则是从经典的 Vinayas 中提取的,而不是源于独立的文本传统。 这是规则。

摩诃沙迦: 如果任何比丘尼,分享比丘尼的戒律,没有因无能而放弃戒律,而愿意与动物性交,即使是与动物,那比丘尼是 帕拉吉卡, 不在交流中。195

法藏经: 如果任何比丘尼从事性交,违犯非梵行,即使是与动物,那比丘尼是 帕拉吉卡, 不在交流中。196

一切有部: 若有比丘尼,已接受比丘尼训练,未放弃 戒律, 还没有从 戒律 由于无能而从事性交,即使与动物性交,比丘尼 帕拉吉卡, 不在交流中。197

观说一切有部: 再者,如果任何比丘尼,分享比丘尼的戒律,没有放弃戒律,没有声明她不能持戒,从事不圣洁的行为,甚至与动物性交,那比丘尼也是 帕拉吉卡, 不在交流中。198

大众部: 若有比丘尼,于二道中受具足戒 僧伽, 没有放弃 戒律, 没有从 戒律 由于无能而从事性交,即使与动物性交,比丘尼 帕拉吉卡, 不在交流中。199

如此看来,大众部, 观说一切有部一切有部 所有人都保留与相应比丘基本相似的规则 帕拉吉卡 1,而不是如巴利文和世间藏经所证实的特殊比丘尼相。 这不能用译者的过错来解释,因为现存的比丘尼 帕拉吉卡 1的 观说一切有部 在梵语中也反映了比丘统治的形式。200 的情况 法藏经 而摩诃沙迦则不太清楚。

法藏经 与比丘戒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没有提及“否认比丘尼的训练戒律,宣告她的弱点”。 这可能是因为它也源于比丘尼对这条规则的特殊版本,或者它可能是通过简单的文本丢失而发生的。 如果是这样,这一定发生在 知觉 已经形成。

这个版本是否应该被理解为比丘尼特殊措辞的进一步例子 帕拉吉卡 1 取决于我们如何解读淫欲这个歧义字。 他们可以代表“性交”,或者“欲”可以代表“欲望”,这将使这个版本与 Mahāvihāravāsin/Lokuttaravāda 的版本保持一致。

然而,这个问题很容易通过参考中的相应规则来解决。 法藏经 比丘 波罗摩卡。 在那里,同样的词组淫欲出现了。 根据所有律宗的普遍证明,这不能代表“欲望”,因为“欲望”一词从未出现在比丘身上 帕拉吉卡 1.必须代表印度语 妙法,意思是“性交”,在每个版本的比丘中都有 帕拉吉卡 1. 这是确认的,因为后面跟着明显代表的字符 阿布拉玛查里亚, 这是的同义词 妙法。 淫欲的意思 法藏经 比丘和比丘尼 帕拉吉卡 1、因此,必须是'性交'。 因此,比丘尼规则缺乏任何可能符合印度教义的东西 昌达, '欲望'。 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这个版本是否代表比丘尼特殊表述的第三个例子 帕拉吉卡 1,或者它是否只是从比丘的规则制定中丢失了一些文本。

摩诃沙迦的情况同样不明朗。 这既包括随意字,也包括放弃训练的条款。 似乎这个版本要么将其他两个版本结合在一起,要么我们只是在目睹中文中的歧义。

因此,似乎这条规则的 Mahāvihāravāsin/Lokuttaravāda 修订没有被任何其他 Vinayas 明确共享,尽管 法藏经, 和 Mahīśāsaka 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这就提出了公式从何而来的问题。 巴利文版本在巴利文三藏中找不到,它源自评论和 20 世纪初在缅甸手稿中发现的一部非正典著作。 它在整个评论传统中呈现的一致性使得它很可能存在比丘尼的更古老的手稿传统 波罗提摩卡,但我不知道是否存在任何实际文本。 另一方面,Lokuttaravāda 手稿将我们作为实物带回更远的地方,因为手稿将我们带回到 11 世纪左右。201

这种不同规则制定的存在提醒我们,在宗派历史上相对独立的学校之间存在显着的相关性,这可能比密切相关的学校之间的相关性更密切。 更重要的是, 波罗提摩卡 作为口头文本是最重要的。 它每两周在 僧伽, 并构成确认社区身份的关键仪式成分 僧伽. 由于这是由比丘尼而不是比丘们定期诵读的,所以这个变体在佛教世界的遥远地区如此脆弱地保存了很长时间,似乎很可能保留了比丘尼自己的礼仪文献的记忆。 这似乎是在会议之外传承下来的,因此在比丘们的控制之外。

比丘尼可以再出家吗?

比丘尼独特版本的坚持 帕拉吉卡 1 是文本韧性的一个显着例子。 它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为什么首先会出现这种差异。 根据巴利传统,差异源于男性和女性僧伽的不同方式。 比丘可以通过口头放弃训练的方式脱衣,而比丘尼只能通过身体脱下长袍并离开寺院并打算不再是比丘尼来脱衣。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情况,让我们首先看看比丘如何在巴利传统中脱衣服。 这在对比丘的讨论中有广泛描述 帕拉吉卡 1. 比丘必须以清明的心意去脱衣,以现在时态向了解的人宣告他正在清楚地脱衣。 讨论了存在或不存在这些因素的不同情况。 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由于比丘的陈述是一种选择形式(“如果......会怎么样”),他没有脱衣服。

他说并广为人知:'如果我要 否认?' 比丘们,这是在揭示他的无能,但不是 拒绝培训.202

为了我们的目的,重要的细节是,在最初的句子中 ,他要么说(瓦达蒂) 或告知 (比尼亚佩蒂, '表达'). 比尼亚佩蒂 将涵盖类似于语言的交流形式,例如书写或手语。 这两种行为都包含在术语中 缘分,我们将其翻译为“拒绝”。 这个动词的词根是√(k)khā, 说或声明。 熟悉巴利文唱诵的人可能会认出 √(k)khā 从标准的回忆中 佛法:'SVA卡哈至尊法' ('这 佛法 很好-宣布的 由有福者')。

现在,虽然这个技术性的讨论非常清楚什么是什么是离开比丘生活的正确形式,什么不是 维巴玛蒂,我们将其简单翻译为“脱衣服”。203 基本意思是“误入歧途”,例如流浪或困惑的头脑。 因为这是比丘中的非技术术语 戒律,它无处定义。 然而,比丘尼允许的正是这种形式的戒律,而不是技术上定义的“戒律戒律”。

那时,某位比丘尼, 拒绝了训练,脱下了衣服. 后来她接近了比丘尼,要求受戒。 世尊就此事宣告说:“比丘们, 没有拒绝培训 由比丘尼。 但当她有 脱衣服,在那一刻她不是比丘尼。204

这条规则的目的有点晦涩,但整体感觉还是很清楚的。 比丘尼不允许以比丘们通常使用的方式脱衣,即口头放弃训练。 相反,当她“脱衣服”“或走入歧途”时,她就“不是比丘尼”。 这似乎是指实际离开的物理行为 修道士 环境,实际上是为了不再是比丘尼而脱下和穿上俗服。 巴利文注释肯定,穿俗服是这里的决定性行为。 同样,《大众部》和《世间律部》也讨论了一个例子,比丘尼为了避免被攻击而穿上居士服。 这 戒律说这种权宜之举只是轻微的过失,为了安全起见也不算过失,但如果她这样做是为了放弃修行,那她就不是比丘尼了。205

没有理由解释为什么男性和女性僧伽应该以如此不同的方式脱衣。 但无论是什么原因,它都说明了原因 帕拉吉卡 1 没有将比丘尼说成是“拒绝训练”。 但是,这仍然不能解释为什么要多加一个“愿意”二字。 或许这只是强调一个人必须有好色之心才能犯下这一罪行,因为女性更有可能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被迫发生性关系。

巴利语 戒律 评论,如 Dvemātikapāḷī,证实了反叛方法的差异与措辞的差异有关 帕拉吉卡 1.

因为比丘尼没有否认修行,所以没有念诵「具足修行和生活方式,没有放弃修行,没有宣告无能」这句话。206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规则表述中的细微差别也能准确地反映出其他部分的内部结构。 戒律,这令人印象深刻地证明了编译器的一致性和细心。 这也使得规则的这一表述很可能实际上是正确的,而不是听起来更像比丘规则的表述。 这条规则似乎在 Mahaviharavasin 中得到了准确的传承,尽管对他们来说这并不是严格的规范。

Lokuttaravāda 中也有类似的情况 戒律. 正如我们在讨论 帕拉吉卡 1,规则的形式在巴利文和 Lokuttaravāda 版本中几乎相同。 而且,正如巴利文保持对比丘和比丘尼的不同弃戒模式的意识,即使是在不相关的部分 戒律,看来《世间论》也是如此。 现存世俗部比丘尼典籍 戒律 包含 bhikkhuni Suttavibhaṅga,以及比丘和比丘尼的较短的杂项部分。 在那里我们找到了一份清单,列出了使一个人“不是比丘”或“不是比丘尼”的三件事。 这些列表是相同的,除了据说比丘怀着离俗的心,“拒绝训练”,207 而据说比丘尼已经“远离善行”。208 在《大众部》的相应章节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戒律.209 然而,世间部与大众部之间的显着差异在于,而对于世间部而言,这一裁决与他们对 帕拉吉卡 1,如前所述,大众部有比丘的形式 帕拉吉卡 1,这允许比丘尼可以“拒绝训练”。 这不仅仅是一个孤立的失误,而是规则分析的一个重要特征。210 显然,大众部对这条规则的分析是建立在比丘尼可以否认训练的假设之上的。 论这方面规则的段落在 Lokuttaravāda 文本的相应部分中没有。 因此,《胜乐部》一贯主张比丘尼不会“拒绝修行”,而《摩诃萨尼部》 帕拉吉卡 1 允许她可以,而 比丘尼帕基尔纳卡 假设她不能,而是通过脱掉她的长袍来脱衣服。

还有一个规则,在所有的 Vinayas 中都有类似的形式,211 应该考虑到这一点。 它是一个 僧伽迪萨 冒犯比丘尼,她在生气时宣称她“否认” , 佛法, 僧伽, 和培训, 并宣布还有其他她打算加入的良好行为的女性苦行者。 在巴利文和世间经中,“弃绝”一词与“弃绝修行”的比丘所用的词相同。 如果一位比丘在这种情况下说‘我否认 ’,那么仅凭这一点,他就会被脱衣而不再是比丘。 对于说这话的比丘尼来说,显然情况并非如此。 她必须仍然属于 僧伽,否则她无法对她执行纪律处分程序。 也许有人会争辩说,对于比丘来说,他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意图去做,而对于这条规则中的比丘尼来说,这仅仅是一种爆发。 愤怒. 这可能是真的; 然而规则是 亚瓦提亚卡, 这要求比丘尼 僧伽 中途对违法者进行三遍警告 僧伽 放弃她的陈述。 她必须认真地确定自己的意图,而不是一时大发雷霆。

对这种情况最合理的解释是,这条规则是在比丘尼无法拒绝训练的背景下制定的。 不管她如何辱骂 三宝 并宣布她要离开 僧伽,只要她实际上没有“脱衣”,她就仍然是比丘尼。 我认为,这是因为规则作为 波罗提摩卡 本身,可以追溯到早期 僧伽 当时,正如巴利文和 Lokuttaravāda Vinayas 所证明的那样,比丘尼无法通过“拒绝”训练来脱衣。 尽管许多 戒律 传统后来忘记了这种细微差别,它被保留在 波罗提摩卡 文本,尽管这现在与学校的发展状况不一致。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好。 对于比丘和比丘尼来说,我们在实践中似乎有一个微小的技术区别,这似乎不会对他们的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 修道士 生活。 但是,对决定比丘尼正确出家方式的经文的注释继续说,出家后,比丘尼可能不会再出家。

已脱衣时:因已脱衣,依自己的喜好与接受,穿上白衣,故非比丘尼,非弃戒所见。 她没有再次获得完整的任命。212

这个评论显然超出了原文的范围,原文没有提到重新排序。 它似乎受到了文本中随后一段的影响,该段讨论了第二个案例,即一位离开比丘尼寺院并加入另一个宗教团体的比丘尼。

彼时,有位比丘尼,身着赭色袈裟,走入外道。提达). 她回来后请比丘尼出家(优婆桑帕达).213 世尊就此事宣告说:“比丘们,一位比丘尼,身穿赭色袈裟,归依外道,回来时不得受戒。”214

她在这里,看起来,仍然穿着她的赭色长袍,215 但改变了宗教。 很明显,她的行为,而不是她的言论,才是相关的。 这条规则不适用于先脱衣服的比丘尼。 此外,这条规则清楚地明确了什么样的比丘尼不能再出家:已经转投另一教派的比丘尼。 同样的规则适用于比丘。216

巴利语注释提高了这个等式的赌注。 而规范的文本只字未提一个人是否“脱衣服”(维巴玛蒂) 可以重新出家,并指出穿着她的僧袍而改信另一种宗教的人不能再次受具足戒,评论说没有脱袈裟的比丘尼可以重新出家; 一个先穿上白色衣服的人(换句话说,一个 出处) 可以接受沙弥戒,但改信另一种宗教的人甚至可能不会接受沙弥戒。217

为什么要实施这些关于新手戒律的新规定? 请记住,最初的裁决明确区分了这两种情况。 一个比丘尼以光荣的方式脱俗,没有做错,不应该受到惩罚,而改信另一种宗教的比丘尼则行事欺诈,可能不再被信任,因此被剥夺了再次出家的机会。 然而,注释也否认对脱衣服的人重新出家,因此这两种情况都受到同样的惩罚,这似乎不太公平。218 所以为了维持原来弄虚作假的人应该受到更大的惩罚的模式,注释中发明了一个新的裁决,说她甚至不能再受沙弥戒。 这些额外裁决的人为性突出了它们与规范文本的区别。 在这些段落中,“评论”不再以任何有意义的方式对文本进行评论,而是添加了可能已经进入当代实践的新裁决。

通过这种方式,评论在原文中不相关的两个问题之间建立了联系。 一是出家方式,二是再出家。 比丘尼不可能再出家,而比丘当然可以再出家,这一评论意见今天普遍持有。 事实上,一些经典的 Vinayas 说比丘尼可能不会重新出家。 大众部,219 和世间金刚220 比丘尼戒前,戒律会询问受戒者之前是否接受过比丘尼戒。 如果她有,她会被告知离开,她不能完全受戒。 律宗 一切有部 组提供更多详细信息。 这是故事中讲述的起源故事 观说一切有部 戒律.

那时,舍卫国城里,住着一位长老。结婚后不久,妻子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女儿。孩子出生后,父亲就去世了。母亲抚养孩子长大,不久后也去世了。

那时,比丘尼杜兰难达托钵来到此住处。 见了夫人,问道:“你是哪家的?”

[女士]回答说:“尊者,我不属于任何人。”

尼姑曰:若是,何不出家?

这位女士回答说:“谁能给我出家?”

尼姑道:“我可以,你随我去吧。” 就这样,这位女士跟随尼姑回到她的住处,并受戒成为比丘尼。 然而,由于被烦恼缠绕,她后来脱了衣服。 当图拉南达去托钵时,她遇到了这位女士并问道:“年轻的女士,你的生计如何?”

她回答说:“尊者,我觉得没有人可以生存很困难。”

(尼姑)又问:‘既然如此,何不出家?

我已脱衣,谁来授戒?

修女回答说可以。 这位女士立即接受了出家,并遵循了施舍的做法。 一位长老婆罗门见状,起了疑心,诽谤说释迦族女子,有时以戒德为由,出家修行,有时又停止修行,回到世俗生活的污秽中。 他们随心所欲地追求快乐,这不是善行。 比丘尼们听说这件事,就告诉比丘们,比丘们再报告给 。 该 这样想:

因出家比丘尼犯此罪,从今以后,出家比丘尼不得出家。 (其他教派)的长老以嘲笑和破坏我为乐 佛法. 因此,比丘尼一旦出家还俗,就不应再出家。 如果他们被授予圣职, 强行 和教师犯罪。221

背景故事将问题定位于佛教批评者,尤其是其他教派信徒的批评。 这不太合理,因为几个教派的流浪者定期交替出家和在家生活是很正常的。222 也没有给出任何特别的理由说明为什么比丘尼在这方面应该与比丘不同。 此外,这里的问题显然是 Thullanandā 的行为,按照任何合理的标准,她早就被禁止接受学生出家。 被鼓励出家的学生是一名孤儿,生活在不稳定的情况下,出家是为了寻求安全感,而不是出于真正的灵性冲动。 她立即​​获得任命(没有明显的培训期)。 在这种情况下,当然适当的做法是测试申请人的诚意,而不是禁止所有女性将来再出家。

正如我们所预料的那样, 一切有部 戒律 提供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起源故事。

在王舍城。 那时,妇女们正在遭受小舅子和小姑子的待遇。 于是他们出家出家为比丘尼。 在他们作为学生和他们的学生一起生活的那段时间里 强行 和老师,他们被痛苦所困扰。 因此,他们脱下僧袍,重新穿上居士的白衣。 居士们责骂和斥责说:

那些不吉利的骗女人! 以前我们是他们的主人。 当他们成为比丘尼时,他们受到我们的尊重。 现在我们收回这样的尊重。 他们不稳定。

有人告诉他说:‘如果一个比丘尼放弃 戒律,她不得再受出家受具足戒。223

相比 观说一切有部,城市不同,出门的原因不同,没有提到Thullananda,批评者也不是宗教徒,而是俗人。 和往常一样,这些故事记录的,不是统治实际上是如何形成的历史,而是后世僧人的发明。 在这里,我们也找不到理由说明为什么对待比丘尼与比丘不同。

很清楚, 一切有部 团体禁止比丘尼再出家。 此外,经常有人说 法藏经 戒律 禁止比丘尼重新出家,224 但是尽管进行了大量的搜索和咨询,我还是找不到任何可以证实这一点的段落。 人们普遍认为 法藏经 戒律 禁止比丘尼重新出家似乎源于 怀素(怀素)在他著名的评论 法藏经 戒律.225 中文评论的世界对我来说是个谜,所以我不知道在任何更早的文本中是否可以找到这个裁决。

十[部分] 戒律 (= 一切有部) 与四 [部分 戒律 = 法藏经]. 脱衣服的比丘不会面临障碍。 还俗的比丘尼面临着被污名化的恐惧。 因此,在十 [部分 戒律],(她)不能再出家。 参考卷轴 40 …226

怀素接着引用了 一切有部 戒律 我们已经审查过了。 由此看来很清楚,没有明确的声明禁止在 法藏经 戒律,但怀素认为此事应该按照法院的裁决来处理 一切有部 戒律. 终于我们有了歧视的理由; 问题出在女性的“烦恼”上也就不足为奇了。 既然这个理由明显性别歧视,又没有原文依据,应该驳回。

摩诃沙迦 戒律 到目前为止,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通过。

总之,正确的版本是 帕拉吉卡 1 比丘尼在巴利传统中得到保留,尽管它在经典中找不到 戒律 本身。 这是真正的早期文本在理事会的主流编辑过程之外幸存下来的罕见案例。 这 波罗提摩卡 是最重要的仪式文本 僧伽,直到今天,它每两周都会被完整地背诵一次 布萨 日复一日 上座部 比丘们。 古代的大毗哈罗瓦辛比丘尼也会有类似的习俗。 因此比丘尼 波罗提摩卡 会在比丘尼传承中作为口头文本流传下来。 而比丘尼的部分 戒律 由于比丘尼的衰弱和最终消失而遭受衰败 僧伽 在后来的 Mahaviharavasin 传统中, 波罗提摩卡 在手稿和评论传统中幸存下来,证明了比丘尼对巴利文学的贡献,更重要的是,提醒人们注意内在的重要存在 上座部 一个女性的 僧伽 致力于学习和实践的人 戒律.

在大陆的律宗,由于比丘尼的明显污染,情况变得复杂 戒律 根据比丘们的说法 帕拉吉卡 1 在除了 Lokuttaravāda 之外的大多数 Vinayas 中,还有比丘尼的一般不太好理解和表达的形式 戒律,而且,我们可以假设,在做出此类决定时缺乏比丘尼的声音。 由于据说比丘尼无法“拒绝训练”,当他们的版本 帕拉吉卡 1 变得与比丘相似,人们明白他们不能再出家。 这个过程似乎广泛地发生在所有佛教学校,但并不总是一致的。 律宗 一切有部 小组开发了最详尽的上下文。 在大众部,戒律被纳入戒律问题。 在 Vibhajjavada 学校,禁止比丘尼重新出家并没有纳入经典的 Vinayas,但被评论员采用。 以中国评论员为例 法藏经 戒律, 这被明确地说是在 一切有部 戒律. 我们可以假设类似的影响是音音菩萨在这里的评论的基础。

修女和强奸

在一些国家,例如印度,修女被强奸,随后被强迫或鼓励脱去衣服,被告知她们已经破坏了基本的 戒律 为了他们的独身生活(帕拉吉卡 1),不能再继续当尼姑生活。 这造成了极大程度的痛苦和创伤,而且造成了修女害怕报告任何袭击的气氛,这会进一步鼓励潜在的强奸犯。 但是 戒律 并没有那么残忍,以慈悲的方式对待强奸,让身为受害者而非加害者的修女继续她的修行之路。

律宗在这一点上的立场是很直截了当的,所以我们就简单地介绍一些相关的 戒律 三个主要传统的 Vinayas 的段落:巴利文 戒律上座部;的 法藏经 戒律 正如在中国和相关地区观察到的 大乘 传统; 和 观说一切有部 戒律 正如在西藏观察到的 金刚乘 传统。

大毗哈罗瓦辛

比丘尼的巴利语版本 帕拉吉卡 1 指出比丘尼只有在自愿行事的情况下才会犯错。 巴利语中的实际例子证实了这一点 戒律 强奸比丘尼的地方:

那时,某弟子痴迷于优婆罗门比丘尼。 然后那位弟子,当比丘尼乌波罗瓦那已经进城托钵时,进入她的小屋隐蔽地坐下。 比丘尼优婆罗门比丘尼饭后托钵回来,洗了脚,进了茅屋,坐在榻上。 然后那个弟子抓住比丘尼乌波罗瓦纳并强奸了她。 Uppalavaṇṇana 比丘尼将此事告诉其他比丘尼。 比丘尼将此事告诉比丘们。 比丘们告诉 关于它。 [这 说:] ‘没有冒犯,比丘们,因为她不同意’。227

同样,还有其他比丘尼被强奸的案例,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任何冒犯或责备归咎于比丘尼。228 这完全符合对比丘的规则的应用,因为每当比丘未经他的同意进行性交或口交时,他都会被原谅 .229 事实上,有一系列的例子,比丘、比丘尼、 sikkhamanas, 沙门沙门教 被 Licchavī 青年绑架并被迫彼此发生性关系。 在每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同意就没有冒犯。230 这种理解保留在巴利语注释传统中。231

法藏经

与巴利文不同,这条规则本身并没有具体说明比丘尼的行为是出于贪欲。 然而,在规则分析中发现了这一因素,该规则规定比丘尼必须同意以性欲插入。232 此外,她必须在进入、停留或离开时体验到快乐,才会有冒犯。233 这一点在非犯罪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如果她在睡觉时不知道,也没有什么冒犯; 如果没有快乐; 在所有没有淫念的情况下。234

观说一切有部

法藏经, 规则制定本身没有具体提及“欲望”。 但规则解释说得很清楚:

如果她是被强迫的,那么如果她在三时[即进、住、去]中不感到快乐,就没有冒犯。 违者将被开除。235

是谁的错?

戒律 对强奸比丘尼的态度是毫不妥协的。 强奸比丘尼的人永远不能出家,如果他们被错误出家,他们必须被驱逐。236 同样,强奸修女的新手必须被开除。237 强奸比丘尼的人的待遇与犯下 5 种罪行之一的人的待遇相同 南塔里卡 行为(谋杀自己的母亲或父亲或阿罗汉,伤害 ,并恶意造成分裂 僧伽). 因此,强奸比丘尼被认为是最令人发指的行为之一,会给罪犯带来可怕的业报。 当 Uppalavaṇṇana 被强奸时,注释书告诉我们,地球无法承受那个邪恶的重量,分裂成两半并吞噬了强奸者。 从来没有对强奸的受害者有丝毫的责备。

律宗清楚而一致:被强奸的比丘尼没有冒犯。 责任在于强奸犯,而不是受害者。 一个一生致力于独身和非暴力的修女,会因强奸而感到破碎和深深的创伤。 那时她在梵行生活中需要朋友和老师的支持。 正如在所有 戒律 在上述情况下,她不必感到羞耻或责怪,可以坦诚地与其他尼姑谈论强奸案,如果需要,也可以与僧侣谈论。 受害者的朋友和老师需要给予最大的同情和支持。 他们必须明确并始终如一地向受害者保证她没有做错任何事,也没有以任何方式伤害她 戒律. 重要的是要将强奸案告知警方,这样他们才能在未来努力防止类似的犯罪行为。 这 僧伽 应该调查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对修女有任何持续的危险,并应采取措施确保他们的保护和安全。 如果有必要,我建议修女们应该学习自卫技能以抵御攻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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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巴利文 戒律 5.146 7。

186 暹罗巴利三藏的 Chulachomklao,于 1893 年出版,以“第一 帕拉吉卡',然后继续给出实际上是第五个 帕拉吉卡 (www.tipitakahall.net/siam/3C1). VRI Tipiṭaka 的在线版本和 PTS 版本 (4.211) 同样列出了第五个 帕拉吉卡 作为第一个。 由于 PTS 版本未在此处列出任何变体读数 (4.365),因此这似乎是手稿中的标准做法。 此演示文稿的不连贯性很明显,因为在每个结尾处 帕拉吉卡, 文本宣布“第一”到“第四”规则已经结束。 然而在“第四”之后的下一行 帕拉吉卡,文本声明“八 波罗济 已被背诵'。 另一方面,在线“世界三藏版”列出了前四个 波罗济 在内容中,但与这些对应的页面是空的(www.tipitakastudies.net/tipitaka/2V/2/2.1).

187 这个基本前提 戒律 受到了 Shayne CLARKE(“发生性关系的僧侣”)的质疑。 然而,他过度解释了他的材料。 他引用的段落显示了建立一个单独的 修道士 状态 西克沙达塔卡,这允许 帕拉吉卡 比丘立即后悔地忏悔继续住在寺院里。 他们部分重新进入社区,但被谨慎地排除在全面参与社区的核心活动之外 僧伽玛。 因此 西克沙达塔卡 不是, 禁忌 克拉克,“共融”。 事实上摩诃沙迦, 法藏经一切有部 Vinayas 表现出精确的判断力:a 西克沙达塔卡 可以听 波罗提摩卡——因此被提醒他们的道德义务——但可能不符合法定人数。 换句话说,他们的存在不能使他们对比丘的生活有任何决定权,例如在出家时。

188 巴利文 戒律 3.23年: Yo pana bhikkhu bhikkhūnaṁ sikkhāsājīvasamāpanno, sikkhaṁ apaccakkhāya, dubbalyaṁ anāvikatvā, methunaṁ dhammaṁ paṭiseveyya, antamaso tiracchānagatāyapi, pārājiko hoti asaṁvāso。

189 PACHOW,第 71-2 页。

190 Samantapāsādika 7.1302。 这可能是该规则的最早证明版本。

191 PRUITT 和 NORMAN,第 116-7 页: Yā pana bhikkhuni chandaso methunaṁ dhammaṁ pṭiseveyya antamaso tiraccānagatena pi, pārājikā hoti asaṁvāsā。

192 罗斯,页。 79 § 117。 Yā punar bhikṣuṇī chandaśo maithunaṁ grāmya-dharmaṁ pratiṣeveya antamasato tiryagyoni-gatenāpi sardhaṁ iyṁ bhikṣuṇī pārājikā bhavaty asaṁvāsyā. 在这之间有许多拼写变体,规则的最终措辞,以及它之前在 ROTH p 出现的地方。 76 § 114。

193 Parivāra-aṭṭhakathā:vi aṭṭha.-5 Ro.:7.1302; Saratthadīpanī-ṭikā-3:vi。 ṭī.-3 Mya.:3.114; Kaṅkhāvitaraṇī-aṭṭhakathā:vi。 ṭī Ro.:0.1, 0.25, 0.157; Vajirabuddhi-ṭīkā:Vi ṭī Mya.:0.65, 0.355; Vimativinodanī-ṭikā:vi. ṭī。 Mya.:2.68: Kaṅkhāvitaraṇī-purāṇa-abhinava-ṭīkā: vi. ṭī。 妙:0.12; Vinayavinicchaya-uttaravinicchaya:Vi。 ṭī。 妙:0.186。 我感谢比丘 Naṇatusita 提供这些参考资料。

194 坎卡维塔拉尼 0.157: ' “Chandaso”ti methunarāgappaṭisaṁyuttena chandena ceva ruciyā ca.'

195 T22, № 1421, p. 77, c4–6 = T22, № 1423, p. 206,c29–p。 207,a2。

196 T22, № 1428, p. 714, a14–15 = T22, № 1431, p. 1031,b16-17。

197 T23, № 1437, p. 479, b29–c2 = T23, № 1435, p. 333,c29–p。 334,a2。

198 T24, № 1455, p. 508,c10-12。

199 T22, № 1427, p. 556,c4-7。

200 梵语 比丘尼业报 137.11–13(引用自 ROTH,第 79 页注 § 117.6): Yā punar bhikṣuṇī bhikṣsuṇībhiḥ sārddhaṁ śikṣāsāmīcīṁ samāpanna ṣikśam apratyākhyāya śikṣādaurbalyam anāviṣkṛtyābrahmacaryam maithunaṁ dharma ṁ pratisevetāntatas tiragyonigatenapi sārddhaṁ。

201 罗斯,第 xx 页ff.

202 巴利文 戒律 3.24ff: 'Yannūnāhaṁ buddhaṁ paccakkheyyan'ti vadati viññāpeti。 Evampi, bhikkhave, dubbalyāvikammañceva hoti sikkha ca apaccakkhatā.

203 例如巴利语 戒律 3. 39、3.40、3.67、3.183。 贯穿大蕴 维巴玛蒂 出现在因离开、脱俗、转入另一个教派或死亡而无法使用的僧侣列表中。 HüSKEN(“改写规则”,第 28 页注释 22)指出 维巴玛蒂 用作同义词 鼻息 (开除)在 知觉 致比丘尼 帕拉吉卡 1,因此声明一个人是 vibbhanta 不能重新出家,无论是比丘还是比丘尼。 然而,她自己提到了一段话(巴利文 戒律 1.97-8) 以及比丘脱衣服的一系列案例 (维巴玛蒂) 然后被允许重新出家。 正如她所说,这几乎不是“例外”; 在 Samuccayakkhandhaka 中发现了数十次相同的用法。 没有任何地方说比丘是 维班塔 可能不会重新任命。 她说比丘尼是错误的 帕拉吉卡 1(即 帕拉吉卡 5 如果算上与比丘们共同遵守的规则)指的是 维巴玛蒂; 大概她的意思是 帕拉吉卡 6. 声明如下: Nāsitā nāma sayaṁ vā vibbhantā hoti aññehi vā nāsita. (‘驱逐’的意思是:她被自己脱了衣服或者被别人驱逐了。)这并不是说 vibbhanta鼻息 是同义词。 它只是说明了术语 鼻息 在这条规则中涵盖了这两种情况。 一个被“开除”是因为 僧伽 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一个人不适合作为 修道士. 一个人出于各种原因“脱衣”,其中许多原因并不意味着任何不当行为 修道士.

204 巴利文 戒律 2.279年: Tena kho pana samayena aññatarā bhikkhuni 悉康帕卡卡亚维巴米. Sā puna paccāgantvā bhikkhuniyo upasampada yāci。 Bhagavato etamattha ārocesu。 “Na, bhikkhave, 比丘尼耶 sikkhapaccakkhāna; 耶戴瓦萨 vibbhanta tadeva sā abhikkhuni”ti。

205 Tyaktamuktena cittena。 大众部 戒律 比丘尼帕基尔纳卡 20(T 1425 第 547 页); 世间金刚 比丘尼帕基尔纳卡 31 (ROTH p. 316 § 283)。

206 Yasmā ca bhikkhuniyā sikkhāpaccakkhānaṁ nāma natthi, tasmā bhikkhuninaṁ 'sikkhāsājīvasamāpannā sikkhaṁ apaccakkhāya dubbalyaṁ anāvikatvā'ti avatvā。 我这篇文章的来源是在线 VRI Tipiṭaka。 遗憾的是,该站点不提供每个页面的单独 URL,也不提供对印刷版本的页面引用。

207 罗斯页。 321 § 290 (比丘尼帕基尔纳卡 46): Tyakta-muktena cittena śikṣāṁ pratyākhyāti。

208 罗斯页。 321 § 290 (比丘尼帕基尔纳卡 47): Tyaktamuktena cittena ācāraṁ vikopayati。

209 大众部 戒律 比丘尼帕基尔纳卡 37, 38 T22, № 1425 p. 548a,平川 p. 411.

210 参见 HIRAKAWA 第 104-7 页。

211 大毗哈罗瓦辛 僧伽迪萨 12(巴利文 戒律 4.235–7); 法藏经 僧伽迪萨 16 (T22, № 1428, p. 725, c6–p. 726, c8); 摩诃沙迦 僧伽迪萨 17 (T22, № 1421, p. 82, c17); 大众部 僧伽迪萨 19 (T22, № 1425, p. 523, c3–p. 524, a18); 世间金刚 僧伽迪萨 19 (ROTH p. 159–163 § 172); 一切有部 僧伽迪萨 14 (T23, № 1435, p. 311, a3–c1); 观说一切有部 僧伽迪萨 13(T23,№ 1443,第 937 页,a4–c5)。

212 Samantapasadikā 6.1295: Yadeva sā vibbhantāti yasmā sā vibbhantā attano ruciyā khantiyā odātāni vatthani nivattha, tasmāyeva sā abhikkhuni, na sikkhāpaccakkhānāti dasseti。 Sā puna upasampadaṁ na labhati。

213 注意使用 优婆桑帕达 为比丘尼戒。 这是一段晚期修行的明显标志,而不是早期比丘尼自己传统的一部分。 见第 6 章。

214 巴利文 戒律 2.279年: Tena kho pana samayena aññatarā bhikkhuni sakāsāvā titthāyatanaṁ saṅkami。 Sā puna paccāgantvā bhikkhuniyo upasampadaṁ yāci。 Bhagavato etamatthaṁ ārocesuṁ。 'Yā sā, bhikkhave, bhikkhuni sakāsāvā titthāyatanaṁ saṅkantā, sāāgatā na upasampādetabba'ti。

215 PTS 读数是 萨迦萨瓦 (2.279)。 世界大藏经读 萨迦瓦萨, '来自她自己的修道院' (http://studies.worldtipitaka.org/tipitaka/4V/10/10.3). 但这似乎是缅甸传统的一个特点。

216 巴利文 戒律 1.86年: Titthiyapakkantako, bhikkhave, anupasampanno na upasampādetabbo, upasampanno nāsetabbo。 这与比丘尼脱衣服的正常情况无关。

217 Samantapasadikā 6.1295: 'Sā āgatā na upasampādetabbā'ti na kevalaṁ na upasampādetabbā, pabbajjampi na labhati。 Odātāni gahetvā vibbhantā pana pabbajjāmattaṁ labhati。

218 VAJIRAÀṆAVARORASA, 3.267 注意到了这一异常。

219 T22 № 1425 页472,b5。

220 罗斯页。 33 § 35: 执着-pūrvasi? anyadāpi yady āha '执着-pūrvā' ti vaktavyā: 'gaccha nasya cala prapalāhi。 nāsti te upasampadā'。

221 T24, № 1451, p. 352,b2-20。 这不是一个孤立的段落。 这个想法也可以在 T24 № 1451 p. 找到。 358c1–3 (缘处同前。具寿贺波离请世尊称。大德。若达舍尼舍戒归众出家); 观说一切有部 Bhikṣuṇī Karmavācanā (施密特 16b2–4: Kaccit tvaṁ pūrvaṁ pravrajiteti? yadi kathayati 'pravrajitā', vaktavyā: 'ata eva gaccheti'); T24 № 1453 页462a3–4(汝非先出家不。若言不善。如言║我曾出家者。报云汝去。无尼归众重许出家)。 该节的 观说一切有部 戒律, Ekottarakarmaśataka,根据 Shayne Clarke(私人通讯)的说法,这是一部选集作品,其中文和藏文版本差异很大。

222 参见 MN 89.10、MN 36.6。

223 T23,没有 1435,页。 291,a10-16。 与 观说一切有部, 这一禁令在其他地方得到回应 一切有部 戒律 (T23,№ 1435,第 377 页,c16)。 这段经文允许一个特殊的例外:如果比丘尼改变性别成为男人,她可以重新出家。 类似的一段话见于 一切有部 戒律 Mātṛkā (T23, № 1441, p. 569, a16–9) 和藏族 Uttaragrantha 的 Kathāvastu 观说一切有部 戒律 (sTog 'Dul ba NA 316b4–317a1)。

224 例如,吴寅(第 144 页)指出:“根据 法藏经 戒律, 一个女人在这个时代只能出家一次
寿命。 不管她有没有违反 帕拉吉卡, 一旦比丘尼回馈她 誓言,此生不能再出家。

225 怀素(公元 625-698 年)是玄奘的弟子,专门研究 法藏经 戒律, 并以其大胆而闻名
对公认理解的挑战 戒律 在他的时代。 林森寿的现代版《怀素》是他生平的重述。 http://taipei.tzuchi.org.tw/tzquart/2005fa/qf8.htm.

226 X42, № 735, p. 454,a7-19。 在 CBETA 大正版中找不到此文本。

227 巴利文 戒律 3.35. Anapatti, bhikkhave, asādiyantiyāti。

228 巴利文 戒律 2.278,2.280。

229 例如巴利语 戒律 3.36、3.38等

230 巴利文 戒律 3.39.

231 例如 Dvemātikapāḷī: Chande pana asati balakkārena padhaṁsitāya anapatti。

232 T22, № 1428, p. 714, b5–6: 比丘尼有淫心。捉人男根。着三处大小便道及口

233 T22, № 1428, p. 714,B12ff.

234 T22, № 1428, p. 714, c7–9: 不犯法者。睡无所觉不知受乐一切无欲心

235 T23, № 1443, p. 914, b12: 若被逼者三次不乐无罪。逼他者灭亡

236 巴利文 戒律 1.89.

237 巴利文 戒律 1.85.

客座作者:Sujato 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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